山西银监局对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罚款30万元

来源:中新经纬时间:2018-04-10 21:26:21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0日电 据原中国银监会官网10日消息,山西银监局日前连发四张罚单,民生银行、华融资产等被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阳曲县支行张明辰违规对外提供融资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山西银监局对农发行阳曲县支行责令改正,罚款85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原行长张明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

资料图:中国民生银行。中新经纬常涛 摄

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内设部门具体业务数据均不在分行监管统计报表中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西银监局对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罚款30万元。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未经有权审批对外办理增信业务,内部控制失效;风险控制措施未落实,导致风控措施悬空并出现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山西银监局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责令改正,罚款70万元;对徐德明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余小兵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窦建中罚款5万元,对冯云川、夏元生、郝震宇警告。

晋商银行未按照“穿透”原则,对基础资产准确计量风险,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购买不良资产包;向客户收取公开承诺减免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山西银监局对晋商银行责令改正,罚款70.6905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690513万元;对张云飞、郭永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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