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艳丽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停向用人单位征缴欠薪保障费。
市政府认为,欠薪保障基金的盈余足以保证暂停征收期间的垫付能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盈余为9.38亿元。经测算,到2022年末基金盈余为7.33亿元。暂停征收用人单位2018-2022年期间的欠薪保障费将能够减轻用人单位特别是大量中小微企业负担,也有利于为将来征收政策的调整预留空间。据介绍,2017年深圳欠薪保障费征收金额为1.71亿元。据此估算,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的5年期间,共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8.55亿元。
作者: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