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意见》 要求受委托银行压缩贷款办理时限

来源:中新经纬时间:2018-04-10 20:08:58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0日电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10日消息,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要求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受理至审批控制在6个工作日内,收到放款申请3日内发放;定期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平台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楼盘备案的业务流程等。

《意见》要求,压缩贷款办理时限。要严控审批时限,对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受理至审批控制在6个工作日内:受委托银行自受理职工贷款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工作并提交至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自收到贷款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要推行预签合同业务,受理时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受委托银行应与借款人预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手续。受理时无法预签的,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手续。

要加快贷款发放,自办妥抵押(质押)登记起3个工作日内,受委托银行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送达放款申请及相关资料。自收到放款申请及相关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完成放款审批,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过渡户,受委托银行当日将贷款资金发放至收款账户。

《意见》还要求,要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等平台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楼盘备案的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结时限和咨询电话,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明显位置设立触摸屏、宣传牌、公示栏予以明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公开已备案楼盘信息,方便职工查询备案信息。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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