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 涉案金额269亿元

来源:新华社时间:2018-04-24 21:28:17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陈剑)23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下简称“联席会议”)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在会上表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但需要指出的是,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

“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起,其中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跨省份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集资参与人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大。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说。

从发案行业看,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30%以上。

陈学勇说,从案件情况看,涉案地区快速从东部向中西部扩散,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除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原有的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山西、重庆、贵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为新的高发区。

“一些不法分子借农民合作社名义,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牟利。”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副站长赵铁桥透露。在他看来,涉农合作组织非法集资情况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传统的银行储蓄已不能有效满足农民投资理财的需要,以及农民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较弱有关。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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