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建委:五月起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来源:新京报时间:2018-04-28 21:16:01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今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起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当前,癌症已成为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近年来,分子靶向药等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陆续上市,但专利、独家的抗癌药价格较高,患者费用负担偏重。

如何降低抗癌药价格成为当务之急。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将实行零关税、增值税降至3%等措施。记者今日获悉,在降低税率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综合运用集中采购、医保支付、合理用药、研发创新等联动措施,完善抗癌药品供应保障政策。

曾益新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后,将启动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医保准入谈判:对已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抗癌药品,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品种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品种通过谈判、撮合等多种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记者注意到,2016年以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39个谈判品种平均降价50%以上。其中包括17个抗癌药品,如治疗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从1个疗程2.45万元降至7600元,降幅达70%;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硼替佐米(万珂)从1.36万元/支降至6116元/支,降幅55%。这些药品已经全部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据国家卫健委初步统计,截至今年4月18日,两批谈判的17种抗癌药品因降价节约资金41.7亿元,加上纳入医保目录后报销的部分,共为患者减轻药费负担62.4亿元。

作者:许雯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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