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九龙国际物流回扣178万 华峰氨纶原外贸部长被判刑

来源:和讯网时间:2018-05-31 23:11:51

和讯网消息 浙江华峰氨纶原外贸部部长程波、业务员刘万喜分别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于2016年10月被逮捕,2017年底一审宣判。

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认为,程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程波、刘万喜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程波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刘万喜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收受九龙国际物流回扣178万

程波于2008年1月始任华峰氨纶公司营销部副部长主管外贸业务,2016年3月任该公司外贸部长,期间主要职责为负责外贸市场拓展、外贸业务管理、确定外贸货物代理运输单位和业务等。

2010年,浙江九龙国际物流为取得华峰氨纶外贸业务的独家货运代理权,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林建华(2016年12月20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国珍)与程波经商议后达成合作意向,按每个大柜支付1000元回扣给程波,并交代浙江九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销售代表刘某与程波具体对接。

2015年,因华峰氨纶提出要更换物流公司,刘某经请示林建华同意之后,将支付给程波的回扣比例提高到每个大柜2000元,程波又保住了浙江九龙国际物流的货运代理权。

2010年至2016年期间,程波利用上述方式共计收受浙江九龙国际物流的多笔回扣合计人民币178.76万元。

联合业务员侵吞公司60万美元

除此之外,程波还联合华峰氨纶公司的外贸销售代表刘万喜,利用其在新西兰注册的公司,通过制作阴阳合同、赚取差价的方式,侵吞华峰氨纶财务60多万美元。

刘万喜于2005年3月开始被华峰氨纶公司聘用为外贸销售代表,主要负责外贸客户订单洽谈、合同签订、联系货物代运输、外贸货款催收等。刘万喜于2006年10月21日在香港注册COFECT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在新西兰注册了TEKSKOM公司。

2009年至2015年期间,程波、刘万喜经预谋,利用各自在公司的职务便利,由刘万喜和海外客户以较高价格洽谈合同之后,再伪造一份较低价格的合同以海外客户或其注册的TEKSKOM公司名义同华峰氨纶公司签订合同,经被告人程波签字确认后将合同提交公司,由公司发货给海外客户,再将公司开具的发票抬头修改为刘万喜的COFECT公司,让海外客户将货款转到该COFECT公司的账户。程波、刘万喜将差价部分截留后,将较低货款转至被告人刘万喜的TEKSKOM公司账户,再由该账户将较低货款转至华峰氨纶的账户。

通过上述制作阴阳合同、赚取差价的方式,被告人程波、刘万喜共侵吞华峰氨纶公司财物60多万美元,并约定程波、刘万喜按七三比例分成,其中程波分得人民币8.58万元和44.6万美元,刘万喜分得19万多美元。

2016年9月13日,华峰氨纶内部审计发现外贸业务运费价格存在不正常情况,于是对被告程波进行停职调查,程波主动供认了受贿的事实,并在被告知公司已经报警的情况下,仍在公司等候处理;在公安侦查阶段,主动供认了尚没有被司法机关掌握的职务侵占的事实。

案发后,程波、刘万喜已分别向华峰氨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公司谅解。

2017年9月26日、28日,刘万喜协助公安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名。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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