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住房难题有了新解法 促进新型城镇化

来源:城市金融报时间:2021-07-09 16:02:03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等方面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提出了明确对象标准、引导多方参与、坚持供需匹配、严格监督管理、落实地方责任五项基础制度。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此次出台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制度设计上突出针对性、科学性、规范化和市场化。例如,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将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重要和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年轻人从参加工作到结婚这段时间,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让他们有了预期,有了保障。

其次,利用存量市场发展保障性住房有助于调动租赁企业积极性,提高供给规模,通过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培育发展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的金融支持以及差别化对待房地产信贷管理也使得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融资环境获得改善,改变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强调,《意见》主要有五方面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二是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三是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四是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五是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方亮)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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