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业里对377原料(全称:苯乙基间苯二酚)格外关注。
这两天,更是流传出地方药监局“开始动员企业召回377非特化妆品,并将对宣称美白功效、超量使用377的依法进行查处”的消息。
△图源小红书 见水印
此外,还有人透露:“如不注销不召回的在市场上被抽查到的(377非特化妆品),相关负责人处年收入的1.5倍到3倍处罚,禁业十年,企业处20万以上处罚。”
△图源微博
据此,一位配方师向聚美丽表示:“关于药监局的消息没办法核实。但据我所知,监管司以及各地的街道,对那份文件的解读的力度还是有挺大区别的。我们公司所在地的街道主任要求立马召回(含377的普通化妆品),但是有一些(街道)只要求整改备案手续或者注销,连停止销售都有不同的力度。”
针对377非特化妆品,后续相关部门是否会发布明确的通知或文件,聚美丽也将持续关注。
而实际上,377风波的影响力不止于化妆品行业内,甚至在市场端都有一定的话题度。
聚美丽在对377风波的原委进行梳理时发现,涉及到的大部分品牌仍持观望态度,相关产品仍在各大电商平台官方店铺售卖。
经过几天的发酵,聚美丽注意到品牌们不再观望,而是纷纷下架了377相关产品,并委托分销/代理店铺进行清仓。
目前,润百颜、百植萃、PURID朴理、John Jeff、毕生之研、德玛润、惜玥、TLAB、TOUT VERT等品牌已经在其天猫官方店铺中下架了377非特化妆品。但是,还有少数几个品牌仍在其官方店铺中售卖相关产品。
此外,在抖音和小红书上,聚美丽还发现“377清仓了”、“377不能用于普通化妆品备案”等成为了美妆博主们的视频素材之一。
△图源微博、小红书
在微博和小红书上,甚至有博主发布一些正在清仓处理的377有关产品,为消费者们“做功课”。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些博主把这种捡漏的行为称作“发7难财”,一些没能捡到漏的消费者也纷纷表示“可惜了”。
△截图自小红书
根据一些博主发布的“攻略”,百植萃377面膜每片清仓价为3.2元,悦肤佳377VC精华液清仓价为38元两瓶,John Jeff377精华清仓价为39元,TOUT VERT焕亮精华液清仓价为45元或49.9元。
△图源小红书、微博
在聚美丽发布《377启示录:从此再无“普通护肤品”?》一文之后,有粉丝留言,补充了两点信息:
其一,2012年,德之馨将苯乙基间苯二酚(俗称“377”)作为新原料备案成功时,美白产品还未被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中。
其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把苯乙基间苯二酚列入其中,但没有功效说明。
据此,聚美丽查询了药监局官网和《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后文简称《目录》),证实了其提供的信息。药监局官网信息显示,2013年12月16日,美白产品被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之中。
△截图自药监局官网
根据《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苯乙基间苯二酚也确实没有额外的功效说明。
△截图自《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此外,该粉丝还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既然《目录》中没有注明苯乙基间苯二酚的功效)之后查法规的人(在)使用这个原料(时)怎么知道这个原料只能使用于美白产品呢?之前使用是参照那份批准使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第71号)》),新版目录更新后,(化妆品中原料的)使用以目录为准,为什么还要去研究目录里面某一个原料当初是怎么进入目录的呢?”
与之呈相反观点,一位配方师对聚美丽表示,对于未申请美白特证的产品,“亮白”、“亮肤”、“净颜”等“擦边球”式的宣传用语也是标配。等品牌申请到美白特证,该产品的宣传话术又可以更新为“持证美白”了。在美白产品中,这种做法是十分常见的“潜规则”。
在备案注册上“耍小聪明”,在广告宣传上打“擦边球”,这样的品牌真的能够走得长远吗?
几位配方师均在采访中表示,对这些品牌的未来发展感到担忧。
另外,据配方师介绍,特殊化妆品注册周期长、耗费资金高昂或许是新锐品牌们顾虑的主要问题。
聚美丽也对被卷进这次风波中的品牌方进行了采访。某品牌对聚美丽表示,目前与377有关的产品已经下架。此外,相关产品的美白特证也在申请中,“预计明年4月或者5月可以( 申请)下来。”
此外,聚美丽还发现,此前药监局对于化妆品的监管主要集中于产品端,主要依赖于抽检和消费者的举报。但涉事商品已经在市场上流通,难免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而,产品端的监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这次377风波或许释放了一个信号——国家将从原料端拉高门槛,从源头处就淘汰掉不合规的产品,阻止其向市场流通。
在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中或许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化妆品监管体系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但作为品牌/企业,应该考虑的也绝非是如何钻法规的空子、如何打功效宣称的“擦边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聚美丽”(ID:jumeili-cn),作者:Echo,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