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近,有消费者发现,其于2020年9月6日购买的月饼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如此的“早产”月饼是怎么上市的?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食品标签标识“挂羊头卖狗肉”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成为老百姓的糟心事。
1坑你没商量:食品标签标识“雾里看花”
虽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进行食品标签标识领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但食品标签标识违法乱象仍时有发生,各种乱象让消费者“雾里看花”。
——生产日期“看着办”,营养成分“照着抄”。上述“早产”月饼生产公司的调查报告表示,该批月饼是由于新来职工操作新购进的包装机时,错误输入生产日期为9月10日,手动调换日期时未能消除“0”,导致该批次月饼的生产日期标记错误。
江西一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在执法检查中,“早产”食品现象时有发生,不排除企业存在“误操作”的可能性,但有的不法企业则是出于变相延长食品保质期的目的,标注虚假食品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想标哪天就标哪天,营养成分表根据经验推算,或依葫芦画瓢照抄类似产品。”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说,食品从下线到检验出厂再到上市往往需要一定时间,有的不良商家为让产品“保鲜”,推迟标注生产日期,而一旦流通环节没控制好,产品提前上市就会造成食品“早产”。
——食品药品“傻傻分不清”,虚假宣传“谁信谁埋单”。江西省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生产的一款食品包装上写着“具有清热解毒、疏散风热的作用”等内容,这实际上有违“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要求。执法人员表示,保健食品领域是食品标签标识违法的重灾区,有的不法商家认为保健食品治不好也吃不死,往往打擦边球夸大宣传。
——引诱误导,故意混淆,坑你没商量。如电商平台一些标以“糖尿食品”“糖尿老人家中常备”等字眼的食品实际添加了蔗糖。南昌一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部分电商企业的宣传标题以直接或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与另一产品混淆。
2小惩博暴利:不法企业热衷“猫鼠游戏”?
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食品标签标识乱象背后凸显的三大原因不容忽视。
一是部分企业生产流程混乱,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空转”。一些小微食品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食品标签标识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知之甚少。
二是点多面广监管“腿短”,执法力量捉襟见肘。半月谈记者从江西某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食品监管人员平均年龄达53岁,实际监管能力较为欠缺。而越到基层,监管力量越薄弱。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头大腰粗腿短”的现象,形成城乡接合部或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盲区。
三是违法企业违法成本低,滋生“小惩博暴利”心理。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标签标识违法个案通常涉案金额不高,不法企业“被抓住了就小罚一笔,没抓住就大赚一把”,侥幸心理很容易得逞。
3监管待升级:惩防并举保障“舌尖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遏制食品标签标识违法乱象还需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惩戒力度,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为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南昌市正推行“机器换人”监管模式,即将企业生产车间的视频监控接入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机器换人’监管模式,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线、出厂检验等环节实现全程可视化监控,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林勇说。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守勤认为,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加大违法企业违法成本。同时强化基层监管队伍,组建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胡锦武 郭杰文 来源:《半月谈》2020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