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江苏商会:民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揭牌 化解企业纠纷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时间:2021-09-02 09:27: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首批民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近日在广西江苏商会正式揭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叶俊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贺利研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王慧玲、一级调研员陆月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陆璐平,广西江苏商会会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施瑞明,商会执行会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杨景忠,商会班子成员徐敦华、叶东、杜红方、贾卫平、卢华、陈忠和以及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马红方、薛章亮等参加揭牌仪式。

叶俊茂指出,推动商会成立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工商联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推动商会创新社会管理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举措。“希望广西江苏商会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抓好民商事纠纷对接中心建设;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推动商会调解诉调对接,积极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新时代商会法律服务桥梁纽带的示范引领作用。”

贺利研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与工商联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指导广西江苏商会发挥商会平台作用,参与民商事诉调对接,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优先开展,构建“法院+商会”纠纷化解新格局,积极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施瑞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自治区工商联一直以来对广西江苏商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商会将以民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商会组织优势,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商会调委会和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能力,不断推动商会在参与预防和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实践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施瑞明表示。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推动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首批诉调对接中心成立,旨在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制度优势,完善商会职能,提升商会服务能力,促进诉调对接,实现纠纷合理分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推动完善民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中心还将推广到全区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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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有技巧

广西江苏商会近日开展调解技巧培训活动。培训班是以“民法典与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官送法进商会”,由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民盟盟员,广西第一代人民调解员(南宁市医疗纠纷调解成员)黄朝晖律师主讲。

培训活动上,黄朝晖利用自身亲自成功调解一起经典南宁市医疗纠纷案例,从调解的方式方法、步骤、政策法规把握度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技术分析。首先是调解的原则: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其次是调解员的素质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有责任心、耐心、细心。三是调解的纪律: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当事人;不侮辱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四是调解的工作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各种纠纷问题以及他们的心理活动进行研究、解剖,通过不同维度透视纠纷的成因,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商事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法律法规,耐心疏导,互信、互让,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是提出四个基本调解步聚:陈述诉求,补充询问;分析案情,讲解法律;耐心疏导,提出方案;达成协议,司法确认。

黄朝晖强调,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要过激评判,不要主动提出自己的调解方案,做到专心倾听,调解工作就能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参训人员对此次培训活动给予了正面的评价,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学到了民间纠纷中的许多知识点,今后将学以致用到实践中,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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