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与营业收入勾稽相关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招股书
以同样的逻辑来测算2020年的收入,2020年瑞晨环保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9836.47万元,其中有4376.74万元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收入,因此,按照当期增值税变化可估算出瑞晨环保含税主营业务收入约为33408.83万元。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177.2万元,剔除合同负债和预收款项6560.97万元新增项,则2020年瑞晨环保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入了8616.23万元,和当期含税营业收入相勾稽后可发现,2020年瑞晨环保有24792.6万元的营业收入并没有现金流入,理论上应体现为当期的经营性债权的增加。
2020年瑞晨环保的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合计为25283.3万元,相较于2019年相关项目增加了11544.84万元,而这与理论值偏差高达13247.76万元。
瑞晨环保连续两年含税收入均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及经营性债权之间存在较大的勾稽差异,让人不禁怀疑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对此需要公司给出合理解释。
(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