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数据勾稽异常
产量有夸大嫌疑
除了上述诸多疑点之外,《红周刊》记者进一步核算其产、销量与产成品之间的勾稽关系,发现其披露的产量数据可能不实。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华慧能源电芯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分别为7895.79万个和5876.10万个,故其当期生产结余量应当为2019.69万个,为本期完成生产但尚未对外销售的产品,应计入存货的产成品中。
此外,当期其产品的销售价格为3.53元/个,综合毛利率为46.47%,据此看推算出其产品单位成本为1.89元/个。2019年,华慧能源的产成品金额为4741.21万元,较上期的3538.68万元,增加了1202.53万元,可换算出其当期新增产成品数量为636.39万个。然而,该数量却较上述通过产销量核算出的2019.69万个应增加数量少了1383.30万个。
以同样的方式计算其2020年相关数据,其产量和销量分别为5212.22万个、4910.47万个,当期结余量应当为301.75万个。根据单位销售价格和综合毛利率可推算出其产品单位成本为1.75元/个。2020年华慧能源存货中的产成品减少额为222.83万元,可推算出其本期减少产成品数量127.46万个,一增一减下,与301.75万个理论结余量相差429.21万个。
分析上述差异产生的原因,不排除华慧能源存在夸大产量的可能,如果产量数据虚增,销量不变,则会出现上述结果,而这会对其产能利用率产生影响。
2019年、2020年,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0.67%、74.50%,其中2019年,产能已接近饱和状态,但若剔除上述差异部分,其产量分别降至6512.49万个、4783.01万个,产能利用率则分别下降至75.20%、63.10%,呈现出产能闲置的状态,若果真如此,则其募资扩产的必要性就值得商榷了。
营收真实性待考
除了产量数据存疑外,华慧能源营业收入与相关财务数据之间也难匹配,其中存在上千万元的差异。
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华慧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其中,境外收入为6241.55万元,适用于免、抵、退税政策,境内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自2019年4月起,由16%下调至13%,将营收按月平均,可估算出其当年含税营业收入金额为2.29亿元。
当年,华慧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1.94亿元,本期其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合计增加额为104.76万元,剔除该影响,将现金流入金额与含税营业收入相较少了3546.51万元,理论上,该差额应体现为经营性债权的增加。
2019年,华慧能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为3374.75万元,较上期末的2360.12万元增加了1014.6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较上期增加了1429.75万元,其经营性债权合计增加了2444.38万元,但这较理论应增加额少了1102.13万元。
我们以同样的方式来核算其2020年数据。华慧能源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其中境外收入为8116.84万元,境内收入适用于13%的增值税税率,可估算出其当年含税营业收入金额为2.05亿元。
当年,华慧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2.01亿元,本期其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变动额较小,无需考虑该因素影响,将现金流入金额与含税营业收入相较少了347.31万元,理论上应当导致经营性债权有差不多金额的增加。
当年,其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额为68.14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少额为1002.87万元,合计减少额为1071.01万元,一增一减下,与理论应增加额相比,出现了1418.32万元的差额。
华慧能源连续两年的营业收入均存在上千万元的勾稽偏差,其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