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4年收到现金远不敌营收 募投项目投资额数据打架

来源:中国经济网时间:2020-08-06 09:57:34

海尔集团既是大客户又是供应商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海尔集团分别为澳弘电子第二、第二、第三、第三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1.07亿元、1.57亿元、1.41亿元、1.2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71%、19.52%、16.89%、14.15%。

更新版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海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海尔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澳弘电子的第四大原材料供应商,澳弘电子主要向其采购覆铜板,采购金额为1558.7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为3.56%。

因此,海尔集团既是澳弘电子的大客户,同时其控股子公司海尔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也是澳弘电子原材料的供应商。

而澳弘电子生产经营所用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油墨、锡球等,在所有PCB原材料中,对PCB成本影响最大的原材料则是覆铜板。不过对于澳弘电子向海尔数科的覆铜板采购价格不得而知。

多名供应商上“黑榜”

除上述问题,澳弘电子的多名供应商涉及违法违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2016年至2018年,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电子”)都是澳弘电子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澳弘电子主要向其采购覆铜板、半固化片,采购金额分别为1858.50万元、5458.95万元、2481.47万元。2019年3月5日,澳弘电子与南亚电子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以采购板材、半固化片主要原材料。

公开信息显示,南亚电子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南亚集团的关联公司。2016年至2019年,南亚电子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不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等多次遭受环保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超90万元。

而澳弘电子多家外协供应商也“不省心”。

据壹财信,2016年至2019年,苏州康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博科技”)均为澳弘电子的第一大外协加工供应商,澳弘电子向其采购金额分别为2108.54万元、3721.43万元、3787.75万元、3911.32万元。其中2017年至2019年,澳弘电子向康博科技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28%、59.70%、47.28%。

公开信息显示,康博科技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印制电路硬板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股东为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9日,康博科技被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9670元。

除此之外,澳弘电子2019年的第二大外协供应商——江苏高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瀚科技”),曾在2014年和2015年曾两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高瀚科技还存在多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2018年,高瀚科技因单位总排放口采样、监测、外排废水中ph值排放浓度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招股书显示,澳弘电子2019年向其采购金额为3023.82万元。

澳弘电子另一外协供应商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电子”)则在2018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罚款10万元。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吴通电子均位列澳弘电子前五大外协供应商之列。

另外,2019年,同为澳弘电子外协供应商的铜陵市超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远科技”)因买卖合同纠纷案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被昆山市人民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令;2019年至2020年,超远科技三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业绩增长被指依赖子公司“财报合并”

据IPO日报,一方面,澳弘电子业绩的增长依赖于前五大客户,另一方面,澳弘电子的业绩实际上依靠了巧妙的“财报合并”。

首先,在澳弘电子的财报里面,不得不提的是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8年-2019年,海弘电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4.24亿元,分别占当期澳弘电子合并报表之后营业收入的50.35%、50.26%,净利润分别为5815.32万元、6526.43万元,分别占澳弘电子合并报表之后净利润的54.52%、52.63%,两大业绩指标占比均已过半。

实际上,澳弘电子于2018年10月才开始着手收购海弘电子,但自2016年1月1日起,海弘电子的财报已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截至海弘电子被澳弘电子收购前,杨九红、陈定红合计持有海弘电子100%的股权。

对此,一位注册会计师表示,在上述两家公司合并之前,其实是两家单独运营的公司,不能合并财务报表,但在合并之后,由于两家公司的实控人一致,因此,财报的合并数据可以从收购之日向前追溯。

这也意味着,澳弘电子的净利润之所以能实现持续增长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海弘电子被合并的业绩。

实控人资产“左手倒右手”

值得一提的是,海弘电子为澳弘电子通过增资和收购方式取得。

海弘电子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350万元,经营范围为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控股股东为杨九红、陈定红,分别持股70%、30%。

2018年10月,澳弘电子向海弘电子增资3150万元,增资价格按每注册资本1元。增资完成后,澳弘电子持有海弘电子90%的股权,杨九红、陈定红分别持有海弘电子7%、3%股权。

两个月后,澳弘电子再次分别作价2298.06万元、984.88万元收购杨九红、陈定红所持有的海弘电子剩余股权,收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9.38元。

交易完成后,海弘电子成为澳弘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实际上,股权穿透后,海弘电子仍为杨九红、陈定红控制企业。而通过上述“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操作,杨九红、陈定红合计套现3282.94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澳弘电子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分别为2.16亿元、2.23亿元、2.04亿元和2.3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6%、27.83%、24.32%和27.75%。

过去四年,澳弘电子坏账准备分别为688.16万元、731.22万元、680.91万元和802.5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9亿元、2.16亿元、1.97亿元和2.26亿元。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澳弘电子逾期账款分别为138.73万元、101.82万元和110.6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62%、0.50%和0.47%;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2.20亿元、1.95亿元和7943.29万元,回款比例分别为98.60%、95.77%和33.89%。

澳弘电子在招股书中表示,如果未来公司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或公司客户无法按期支付货款、要求延长付款账期,则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及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将受影响,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过去四年,澳弘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5次/年、3.65次/年、3.92次/年和3.86次/年。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71次/年、3.86次/年和3.80次/年。

平均销售单价低于同业

过去四年,澳弘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67%、28.25%、28.58%和28.9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08%、27.16%、27.07%和 27.37%。

澳弘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单面板和双面板及多层板。过去四年,该公司单面板毛利分别为7343.50万元、8983.09万元1.18亿元和1.15亿元,毛利占比分别为42.24%、41.85%、53.22%和50.77%;同期,双面及多层板毛利分别为1.00亿元、1.25亿元、1.04亿元和1.11亿元,毛利占比分别为57.76%、58.15%、46.78%和49.23%,其中双面板毛利分别为8633.93万元、9862.93万元、8298.20万元和9361.65万元,多层板毛利规模较小。

过去四年,该公司单面板毛利率分别为28.63%、25.83%、30.63%和30.95%;双面板及多层板毛利率分别为29.41%、28.20%、23.90%和24.45%;双面板毛利率分别为30.81%、27.47%、23.45%和23.82%。

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7.61%、24.84%和24.65%。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澳弘电子PCB平均销售单价、平均单位销售成本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过去四年,澳弘电子PCB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17.65元/平方米、241.95元/平方米、233.72元/平方米和226.88元/平方米。2017年和2018年,除未披露销售数量得明阳电路外,同行业6家可比公司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724.93元/平方米和760.73元/平方米,6家可比公司销售单价均远高于澳弘电子。

2016年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 大量员工社保欠缴

2016年至2019年,澳弘电子员工人数分别为1054人、1071人、1070人和1029人。

2016年至2019年,澳弘电子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各期末劳务派遣人员528人、0人、11人和0人,均由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劳务公司派遣。

其中,澳弘电子2016年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高达50%,严重违反了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10%的相关规定。

上述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也引起证监会的关注,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澳弘电子律师补充披露其在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并且要求澳弘电子结合员工数量变化、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等,披露职工薪酬核算与相关科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澳弘电子在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称,尽管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劳务派遣用工存在超比例情况,2017年4月之后已规范并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

同时,澳弘电子还存在大量的员工社保应缴未缴。2016年至2019年,社保应缴未缴员工数量分别为199人、628人、479人、182人,占应缴人员比例分别为39.64%、66.24%、50.00%、19.80%。

据招股说明书,2017年至2019年,澳弘电子测算补缴的社保公积金合计金额分别为665.63万元、683.19万元和335.3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7%、5.55%和2.40%。

子公司曾因环保问题被处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报告期内,海弘电子曾被环保处罚。

2017年6月19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常新环罚字[2017-109]号),就2017年5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海弘电子危险废物污泥及废油漆桶堆放场所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地面无防渗漏措施、地面存在流失、渗漏痕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对海弘电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该等违法行为;就海弘电子废油漆桶堆放场所无危险废物标识牌,污泥包装袋及废油漆桶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海弘电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该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一项:“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10月9日,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说明》,确认海弘电子已按期缴纳了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两年分红4.4亿元 实控人分得4.10亿元

报告期内,澳弘电子及子公司海弘电子累计分红金额4.4亿元。

2017年1月,经澳弘有限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经海弘电子股东会决议,对海弘电子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4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2018年9月,经澳弘有限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1.5亿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经海弘电子股东会决议,对海弘电子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中的2亿元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实际控制人杨九红及陈定红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了澳弘电子93.2897%的股权。以此计算,上述分红中,4.10亿元落入实际控制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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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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